节能项目总包EPC
用户投资,节能服务公司向用户提供节能服务并承诺保证项目节能效益的合同类型。项目实施完毕,经双方确认达到承诺的节能效益,用户一次性或分次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服务费,如达不到承诺的节能效益,差额部分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
注:节能量保证型合同适用于实施周期短,能够快速支付节能效益的节能项目,合同中一般会约定固定的节能量价格。
融资租赁
融资公司投资购买节能服务公司的节能设备和服务,并租赁给用户使用,根据协议定期向用户收取租赁费用。节能服务公司负责对用户的能源系统进行改造,并在合同期内对节能量进行测量验证,担保节能效果。项目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由融资公司无偿移交给用户使用,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用户。
节能服务模式
能源托管BOT
从托管行业独立出来的能源消费托管服务的节能新机制,节能服务公司针对任何用能企业,对能源的购进、使用以及用能设备效率、用能方式、政府节能考核的全面承包管理,并提供资金进行技术和设备更新,进而达到节能和节约能源费用的目的,完成国家对能耗企业的考核目标;能源托管重在管理,对客户提供能源专家型的价值服务;能源托管的价值:
(1)节能专家:能源托管重在于提供专家型的管理服务,对能耗企业的能源购进、消费、设备效率、生产方式以及能源管理和设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一排除,理顺能源在消费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而提出解决办法和达到的长短期目标;
(2) 人才优势:企业自行管理时,人员流动频繁,培训费用高,多数还要依托其它单位进行维修,且存在有技术风险;节能公司配置专门的能源管理和维修班组、与各大型设备厂家合作、各人员持证上岗,省去了用户培训、人员变更、寻求外协等带来的经济成本和技术风险
(3) 专业管理:严格培训考核合格的维护人员负责您能耗系统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您无需再配备相应管理及操作人员。
(4) 专业维护:一年内两次定期全面的检查维护和保养服务,免费更换所有易损消耗材料,使您的设备更可靠、高效的运行;
(5) 专业诊断:节能公司根据长期的工程管理经验和能源托管经验,定期对客户能源中心使用情况进行诊断、分析,挖掘节能潜力,使用户的运营成本保持最低;
(6) 专业维修:节能公司为签约用户提供24×7天/周服务时间,能在维保单位机组发现故障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将损失降低到最底限度。
合同能源管理EMC
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在项目期内用户和节能服务公司双方分享节能效益的合同类型。节能改造工程的投入按照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的约定共同承担或由节能服务公司单独承担。项目建设施工完成后,经双方共同确认节能量后,双方按合同约定比例分享节能效益。项目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所有权无偿移交给用户,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户。